
时间:每年4月份
要求:
一、以下条件者,可自愿申请转专业
1、学业成绩良好,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,无补考、重修记录,平均学分绩点在2.5及以上者
2、确有某种专长,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,例如: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、著作、作品,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,且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
3、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医院检查,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我校其它专业学习者
4、经学校认可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
5、因专业调整或停办,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、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1、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的
2、高水平运动员、艺术体育类或按艺术体育类招生的转到其它类别的
3、休学、保留学籍的
4、“3+2”、“3+4”贯通分段培养的
5、合作办学专业(含中外合作和校企合作专业)的
6、由低批次录取本科转为高批次本科的
7、其它不符合转专业申请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