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时间:三年制大专学生转专业应当在第一学年的三月份、五年一贯制学生在第四学年的九月份申请办理,逾期不予受理
要求:
一、以下条件者,可自愿申请转专业
1、确有专长,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基础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
2、学生在校期间患有某种疾病或因心理、生理缺陷,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1、未办理注册手续、未交清学费者
2、学年旷课、各类活动缺勤总计达到16节以上者
3、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(含记过)处分者
4、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互转者
5、非师范类专业与师范类专业互转者
6、文科学生转只招收理科学生专业或理科学生转只招收文科学生专业
7、招生录取时定向或学校在招生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
8、成绩排名处于本班中位数以下者
9、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
10、应作留级处理或应作退学处理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