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时间:每学期第十九周内
要求:
一、以下条件者,可自愿申请转专业
1、第一学期结束后,属于本专业前5%的成绩优秀的学生,可以根据有关规定,选择专业
2、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可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
3、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学生可以在学院教学条件许可的条件下,以及学院指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
4、因留、降级或休学期满复学,原专业未连续招生的,经批准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1、入学未满一学期的
2、属于三年级或以上年级的
3、已转过一次专业的
4、申请跨大类转专业的
5、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,且受过违纪处分的
6、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允许转专业的特殊类别招生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