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时间:每学年第二学期末
要求:
一、以下条件者,可自愿申请转专业
1、学生在某一专业确有特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。如在拟转入专业方向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、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专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
2、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自主申请转专业。要求已学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成绩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同级学生前10%者
3、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
4、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,复学时原专业已停办的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1、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;本科第三学期及以上者、专科第二学期及以上者
2、第一学年公共基础课有过重修者或受过纪律处分者
3、应予退学者
4、专业跨文理大类者
5、艺术类、文管类专业或按艺术类、文管类招生的专业
6、入校后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
7、其它无正当理由者